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专业 | 全国总计划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科目 |
摄影 | 25 | 上海、吉林、 江苏、浙江、 安徽、江西、 山东、河南、 湖北、黑龙江 |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48 | ||
艺术与科技 | 38 | ||
产品设计 | 48 |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
环境设计 | 2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10 | ||
数字媒体艺术 (中韩合作办学) | 50 | ||
产品设计 (中韩合作办学)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中韩合作办学) | 30 | ||
表演 | 55 (含中本贯通20) |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专业省统考 |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60 |
注:最终招生专业名称和计划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复和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
1.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省统考合格线。
2.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表演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专业考试成绩×50%。
(4)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5)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考生须参加各省(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并使用该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专业考试成绩×50%。
(4)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5)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根据专业特点,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女生净身高为164cm~174cm;男生净身高为174cm~184cm。
4.表演专业
(1)考生须参加各省(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并使用该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专业考试成绩×50%。
(4)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5)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根据专业特点,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女生净身高为170cm~182cm;男生净身高为180cm~192cm,五官端正。
注:艺术类专业最终录取规则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秋季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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