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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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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编制,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计划。
艺术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2、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
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设置40个专业志愿。
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4、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分由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1)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①编导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②书法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④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平行志愿投档时,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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