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传媒学院2021年江苏省艺术类2小批录取分数线
美术类综合分:历史453、物理440
音乐类专业分:历史172、物理171
广编类综合分:历史503、物理509
广编(中外)综合分:历史476
二、南京传媒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艺术类统考 |
天津 | 播音类综合分547.905 |
河北 | 舞蹈表演综合分459.825 |
舞蹈编导综合分458.059 | |
动画综合分545.688 | |
设计学类综合分545.238 | |
艺术与科技综合分541.775 | |
山西 | 舞蹈类专业分65.03 |
辽宁 | 舞蹈表演专业分231.3 |
舞蹈编导专业分228.5 | |
黑龙江 | 舞蹈表演综合分478.80 |
美术类综合分469.20 | |
上海 | 美术类综合分447.2067 |
安徽 | 舞蹈表演综合分650.26 |
美术类综合分723.87 | |
福建 | 播音综合分580 |
音乐学综合分516.8 | |
音乐表演综合分513.4 | |
动画综合分516.7 | |
设计学类综合分510.4 | |
山东 | 广编(中外)综合分445.80 |
舞蹈表演专业分212.34 | |
舞蹈编导专业分212.25 | |
河南 | 舞蹈表演专业分155 |
美术类-艺术(文) | |
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文化+专业分557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专业分655 | |
动画文化+专业分644 | |
漫画文化+专业分665 | |
新媒体艺术文化+专业分653 | |
绘画文化+专业分634 | |
设计学类文化+专业分634 | |
美术类-艺术(理) | |
设计学类文化+专业分648 | |
动画文化+专业分648 | |
湖北 | 播音文化+专业分776.86 |
舞蹈编导专业分238.4 | |
湖南 | 音乐学301.1 |
音乐表演291.8 | |
舞蹈表演280.4 | |
播音707 | |
表演289.7 | |
戏文671 | |
制片672 | |
院线637 | |
编导中外637 | |
广东 | 广编(中外)综合分470 |
舞蹈类综合分438 | |
广西 | 美术类综合分532 |
舞蹈类综合分450 | |
重庆 | 舞蹈表演专业分221.35 |
四川 | 音乐表演专业分240 |
录音艺术专业分245 | |
播音专业分235 | |
舞蹈类专业分297.2 | |
编导类文化分450 | |
美术类专业分250.33 | |
贵州 | 美术类专业分210.66 |
舞蹈类专业分215.39 | |
云南 | 舞蹈表演178.33 |
西藏 | 舞蹈类专业分107 |
甘肃 | 播音255 |
编导178.96 |
三、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或需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1)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四、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等7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服装表演)、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等14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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