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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分类:院校录取线 114 0

截止7月12日我校甘肃艺术本一U段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注:文化线252分,专业线221分,按照排序成绩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名称


科类


最低投档成绩


书法学(师范类)


艺术类


199.62



截止7月13日我校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艺术类)已录取结束。美术类专业录取6人,音乐表演专业录取2人,音乐学(师范类)录取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注:文化课成绩分数线:289分,美术类专业合格180分,音乐器乐类专业合格线100分,音乐声乐类专业合格线125分。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音乐类专业满分200分。2021年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


环境设计


522.475


视觉传达设计


525.213


音乐学(师范类)(声乐)


492.45


音乐学(师范类)(器乐)


431.43


音乐表演(声乐)


492.709


音乐表演(器乐)


417.004


截止7月15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音乐、美术类)平行志愿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艺术类考生201人,其中音乐类68人(历史63人,物理5人),美术类考生133人(历史123人,物理10人)。各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专门化


艺术(历史)
录取分数线


艺术(物理)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师范)


统考美术类


421.9


392.8


环境设计


423.1


391.4


视觉传达设计


423.6


391.4


摄影


416.7


388.8


产品设计


420.2


395.9


音乐学(师范类)



58.4


58


音乐表演


流行打击乐


256.5



钢琴


208.2



二胡


205.8



古筝


215.7



流行


225.3


233.4


美声


242.4


237


民声


240.6


222


注:文化分数线:历史学科342分,物理学科252分,美术类、音乐学(师范)按综合分录取,音乐表演按专业分录取。
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截止7月17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段二(书法类)已录取结束,共录取38人,其中历史学科36人,物理学科2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对应统考专业方向


艺术(历史)录取分数线


艺术(物理)录取分数线


书法学(师范)


专业校考


一志愿248


一志愿307


文化线:文科342分,理科252分。
文化成绩合格后,书法类按专业成绩录取。


截止7月25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78人,其中历史学科72人,物理学科6人,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历史学科录取综合分


物理学科录取综合分


广告设计与制作


401


309


人物形象设计


398.1



艺术设计


400.8


317.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01.1


304.5


注:文化分数线:150,按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


截止7月15日我校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批A段已录取结束。音乐表演2人,音乐学(师范类)4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术科


专业分


音乐表演


声乐


446.45149


音乐表演


器乐


468.05149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


447.70138


注:文化线:265分,专业统考合格线:109分,按综合分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截止7月17日我校广西提前艺本二批(美术类)已录取结束,共录取美术类考生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最低投档线


美术学(师范)


511.91927


注:文化分数线310分,专业分数线:200分
美术学(师范)专业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按照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


截止7月17日我校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5人,音乐类录取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


专业综合分


环境设计


533


视觉传达设计


536


摄影


519


产品设计


532


音乐表演


477


注: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截止7月19日我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已录取结束,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分/专业分


美术学(师范)


528.45


环境设计


530.6


视觉传达设计


530.9


摄影


524.9


产品设计


526.6


书法学(师范)


485.2


音乐学(师范)


67.93


音乐表演


65.98


注:文化线:333分。美术专业合格线198分。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30%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3.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 年起,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计算。


截止7月30日我校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批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14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类


560.55


人物形象设计


艺术类


539.55


艺术设计


艺术类


539.65


注:
美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为150分;
艺术美术类平行志愿最低投档成绩:539.55;
按综合成绩(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分配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截止7月19日我校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已录取结束。美术类专业录取22人,书法类专业录取4人,音乐类专业录取22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录取专业


专业分


平行志愿


一志愿


二志愿


征集一志愿


征集二志愿


音乐表演(声乐)



159


162


164



音乐表演(器乐)





162


169


音乐学(师范)(声乐)



165


159


170



音乐学(师范)(器乐)



160


147


160



书法学(师范)


237






美术学(师范)


232






环境设计


231






视觉传达设计


238






摄影


224






产品设计


237






注:
文化合格:音乐类350分,书法类、美术类352分;
专业合格:音乐类145分,书法228分,美术205分。
按专业统考成绩分专业。


截止7月25日我校湖南省本科批(艺术类)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4人,书法类录取6人,音乐类录取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历史学科综合分


物理学科综合分


书法学(师范)


276.8


277


环境设计


287.3


277.3


音乐表演


301.2


293.8


注:1)历史学科文化分数线:349分
专业分数线: 音乐253分;美术223分;书法231分
2)物理学科:文化分数线:325分
专业分数线: 音乐240分;美术202分;书法228分
3)按综合成绩录取,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截止7月25日我校湖北省艺术本科(二)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4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录取专业


综合分


摄影


573.2


环境设计


579.6


视觉传达设计


589.6


产品设计


580


注:文化合格线:325分,专业合格线:192分。
按综合分投档分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成绩。


截止7月28日我校山西省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综合)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4人,其中音乐2人,书法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分数线


书法学(师范)


76.42


音乐学(师范)


74.12


注:艺术类第二批文化分数线:艺术(文)为321分;艺术(理)为287分。
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音乐专业为74.00分;书法学专业为75.00分。
按专业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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