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山东(综合改革) | 黑龙江(文) | 福建(历史) | 山西(文) | 安徽(文) | 河南(文) | 河北(历史) | 总计划 |
摄影 | 80 | 80 | ||||||
125 | 5 | 130 | ||||||
录音艺术 | 45 | 5 | 5 | 55 | ||||
舞蹈编导 | 40 | 5 | 5 | 5 | 55 | |||
视觉传达设计 | 165 | 5 | 5 | 5 | 5 | 5 | 190 | |
环境设计 | 165 | 5 | 5 | 5 | 5 | 5 | 190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内,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内,录音艺术专业成绩使用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平台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取得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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