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就读校区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录取方式 | 招生省份 |
广州校区 石牌校园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省统考 | 广东、广西、 江西、海南、 福建、湖南、湖北、河南 注 : 以上省份只招部分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
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
产品设计 | 省统考 | |||
汕尾校区 滨海校园 | 创意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广东省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6.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