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美术学 (公费师范) | 美术学类 (绘画) |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湖北 | 13 | 6 | 21 |
湖南 | 5 | 3 | 6 |
江西 | 1 | 0 | 7 |
安徽 | 6 | 2 | 0 |
广东 | 6 | 3 | 5 |
河南 | 5 | 6 | 7 |
广西 | 0 | 2 | 7 |
山东 | 5 | 2 | 3 |
河北 | 1 | 4 | 7 |
山西 | 3 | 0 | 4 |
云南 | 0 | 2 | 0 |
四川 | 0 | 0 | 4 |
重庆 | 6 | 0 | 0 |
福建 | 10 | 0 | 0 |
辽宁 | 9 | 0 | 0 |
贵州 | 6 | 0 | 0 |
预留 | 0 | 0 | 4 |
合计 | 76 | 30 | 75 |
说明: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 美术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3.美术学类(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弱、色盲。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和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在投档考生中,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7.如生源省份对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