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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校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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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按教育部当年相关规定,面向我市专业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涵盖专业除外),直接使用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确有必要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相关高校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考试工作方案等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重庆市教委审定后,可面向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专业校考,须提前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考试科目、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及时间、地点等由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书法学专业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或认可四川美术学院的书法学校考成绩。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得组织专业校考,直接使用我市专业统考成绩。


确需在我市设置专业校考考点的,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交《重庆市艺术专业校考备案表》(附件)及相关申请材料、考试工作方案等,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能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考试。


报考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高校要求凭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考试。


专业统考结束后,我市将根据艺术类各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相应类别校考资格线。如校考专业在我市专业统考范围内,考生须先参加我市专业统考并达到我市统一划定的校考资格线。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校考资格线的,其同类专业的校考成绩无效。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组织校考的高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更多细节详见:重庆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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